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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信用和信用消费
在阐述这两个概念之前,首先要准确理解信用的概念。信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词语。通俗地讲,信用是一种说到做到的承诺;而在经济运行中,信用有着特别的含义,《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大辞典》对信用的解释是:“提供信贷(Credit)意味着把对某物(如一笔钱)的财产权给以让渡,以交换在将来的某一特定时刻对另外的物品(如另外一部分钱)的所有权。”而在黄达主编的《货币银行学》中,对信用的定义是这样的:“信用这个范畴是指借贷行为。这种经济行为的特点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,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;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,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,后者之所以可能借人,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。”也就是说,在经济领域,信用特指借贷行为。随着经济和金融的发展,特别是在现代以货币交易占主导的市场经济体系中,信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,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。由此,所谓消费信用,也就是指在消费领域的借贷行为,是信用行为的一类。而信用消费则是从消费方式的角度来讲的,即以信用或者说信贷的方式进行消费,是对消费手段的一种描述。这两个概念具有趋同的内涵,但却具有不同的侧重点,应用于不同的领域。消费信用多用于商业银行经营领域,是与公司信用或对公信贷相对应的概念;而信用消费主要出现在对市场运行的描述,是与现金消费或全款消费相对应的概念。